市委編辦堅持發揮機構編制監督檢查“探照燈”作用,切實找準政治監督定位,不斷向中心工作聚力發力,為發展大局提供堅實的保障力度。
“織密監督網”。堅持審批監管同步,內外一體聯動,增強監督合力。印發《市委編辦工作細則》《機構編制申請事項評估工作操作規程(試行)》,在明確機構編制事項受理審批時,同步進行合規性、程序性監督。對檢查發現的干預下級機構編制、超審批權限設置機構以及超編等問題逐一梳理,建立整改臺賬,將問題整改與事項審批聯動,督促部門限期整改。將機構編制執行情況納入巡察、審計范圍和年度黨建工作考核,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基本實現市直單位全覆蓋。
“架起攝像頭”。加強實名制數據應用,用好“千里眼”,及時發現問題、查處糾正、推動落實。常態化監測機構編制人員運行情況,對進人用編、職數使用出現異常情況,適時采取電話督查、實地檢查等方式預警,及時跟蹤監管,遏制違規違紀行為。運用機構編制核查成果,分析測算各單位編制總量及余量,將滿編、超編單位納入重點監控范圍,督促盡快消化,推動市本級行政機關人員超編問題整改。
“用好放大鏡”。持續發揮監督作用,注重從個體問題中發現共性問題,挖掘深層次的矛盾和原因,加強調查研究和分析研判,積極思考對策辦法,不斷實現機構編制工作規范化管理,推進機構編制工作法定化進程。去年以來,通過處理來信來訪中有關鄉鎮編外用人管理混亂問題,組織了系統全面的排查摸底,啟動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清理規范工作,逐步健全編外聘用人員管理機制。